交通達人
汽車交通事故俗稱「車禍」,其定義乍看單純,其實複雜至極。如交通事故必須發生在「道路上」,那什麼是道路呢?不是能走的就稱道路,如學校特區、碼頭、軍事地區、工地……等都不稱為道路,無法用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來處理,只能稱為意外,其處理方式(含理賠、司法)……等都有不同的方式;又如兩車相撞即為「事故」,從不考慮駕駛人之動機,我們在處理交通事故時,習慣上只考慮行為(動作)違反何種道安規則?但是如果將「動機」考慮進去,則駕駛行為只是過程,而汽車反而變成「工具」了!換句話說,就是有動機的交通事故。輕者受害者權益受損,重者詐領保險費或詐騙錢財,更甚者,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,犯罪者逃避刑責,因交通事故所產生的傷害,還可請領保險理賠(產險、壽險、勞保等),試想這是個什麼社會?
讓交通達人告訴您所不知的交通常識與法律,並提供您一些解決的辦法與方式,以保障您的權益,減少您受害的機會。